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高空坠物引起的财产损害责任纠纷完成调解。
苏州的包某请工人拆除自家的旧空调,拆除过程中,包某站在楼下提示小区内来往的居民尽量远离空调拆除点。此时,却听见“啪嗒”一声,包某发现自家楼下的一辆宝马车天窗被螺丝钉砸出一个小孔,由于天窗使用的是钢化玻璃,造成整块玻璃塌陷破碎。
估摸着是自家拆除空调惹的祸,包某通过物业找到车主的联系方式并报警。警方出警过程中,包某承认是自己家物品坠落砸坏了车辆。在警方的协调下,双方约定协商处理维修费用,并共同将车辆送至4S店维修。
“原本以为这件事能顺利解决,没想到在4S店出具1万多元报价单后,对方却因为费用过多而拒不认账。”车主向法官出示了双方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车主小姜希望包某直接与4S点结算维修费用,包某满口答应,并向小姜表达了歉意。
虎丘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经过释法明理后,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包某赔偿原告小姜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5万元。
承办法官介绍,被告包某虽抗辩称当时只是听到声响,不清楚是不是自己家空调配件砸坏原告的车。但是被告在发现原告车辆受损后,第一时间联系物业确定车辆车主,并在第一时间报警。仅是在维修费用确定后,被告认为维修费过高而开始否认,辩称不清楚事发经过、不能确定侵权主体。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能够确定侵权主体为被告,原告的各项损失均有对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因此被告作为侵权人理应予以赔偿。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高空坠物案件,居民在拆除自家外立面物品时,应当尽到谨慎管理的义务,避免此类不必要的损失发生。
通讯员 赵延丽 刘琼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