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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报传媒集团记者 邓亮 见习记者 刘霞君 通讯员 田书豪
“年轻人要有梦想和目标,从点滴小事做起,才能在岗位上发光发热。”近日,在与新入职同事朱震婕谈心时,衢江区人民法院副庭长、员额法官朱贤红说。
这场语重心长的谈话,是朱贤红22年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工作经验总结。出身农村的朱贤红,毕业后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一方面是想为民伸张正义,另一方面是想走出农村、改变命运。
进入廿里镇法庭工作的第一天,他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农村。当时廿里镇法庭建在一个大型化粪池旁,每到夜里时常有蛇虫出入。工作期间,老庭长经常带着朱贤红下乡去办案,两个人骑一辆自行车,路途十分颠簸。“那时的苦只有自己知道,但忙碌的工作让我从中找到了自身的价值和坚守的信念。”朱贤红说,坚持将群众小事做好,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是一个基层法官应有的职业素养。
朱贤红一直这样认为,也始终这样坚持。8年前,他接手了一个未成年孩子起诉亲生母亲的案件。因孩子考上中专后却无力支付学费,只能起诉母亲要求其支付抚养费。这样的案件按照正常程序,可以作为被告方下落不明的案件来处理,通过公告送达方式进行缺席判决,很快就可以了结。
但朱贤红考虑到,简单机械的判决方式对法官来说是解决了一桩案件,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因此,朱贤红下定决定一定要帮助这名孩子找到母亲。后来在当地政府和村民组织的协助下,朱贤红带着案卷在龙游、丽水、温州等地多次往返。两个月后,终于打听到了孩子母亲的下落。最终,母子重逢相认。
2017年1月,朱贤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可他并未居功自傲,一直奋斗在办案一线。两年前,朱贤红从简案组调整到执行局,在执行局工作13个月,执结案件874件,执行到位金额3357.8万元。
服从组织安排,做好一枚“螺丝钉”,是朱贤红在工作岗位最生动的写照。“征途漫漫,今后,我仍会听从组织安排,撸起袖子加油干。”在近期衢江区人民法院召开的先进事迹报告会上,朱贤红坚定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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