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其中,秦龙芬经营的螺丝椒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秦龙芬经营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秦龙芬经营的螺丝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食品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农药噻虫胺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螺丝椒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六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减轻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叁拾贰元整(32.00元);
2.处以罚款肆佰元整(4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肆佰叁拾贰元整(432.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筑)市监罚〔2023〕4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