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本报记者 海世梅 通讯员 陈 波 姜 涛
突发山火时,他带领队员紧急支援,险情不除不下火线;老人外出走失,他连夜进山,全力搜寻;群众身处险境,他沉着应对,果断行动,救下欲轻生男子……
他是安徽省霍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磊。“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这是我们公安民警的基本素养。”这是王磊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扑救山火 勇往直前
1996年,王磊从部队转业后被分配到霍山县公安局诸佛庵派出所。从警27年来,从派出所到巡逻防暴大队,再到特(巡)警大队,无论在哪个岗位,他始终坚持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只要群众需要,我愿做一颗坚定守护平安、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王磊说。
2019年11月15日,特(巡)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与儿街镇真龙地村突发山火,大队全员紧急增援。王磊迅速带队驱车赶往现场。
到达失火的山脚下,因山路陡峭且山上没有水源,王磊带领队员便扛着救火器械步行爬山前往,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艰难跋涉,终于靠近火场。王磊随即和队员一起先砍出一条隔离带,再带领队员爬到上风头展开灭火工作。那是一整片松树与杂树混交林,山火借着风势,越来越大。王磊拼命挥动手中的灭火扫把,与呼啸的山火较量着。山间风向难测,一会儿风向变了,火头突然转向王磊这边,他的眉毛和发梢一下子被火苗燎着了。他只能先退下来,等风向变了再次扑向火线。
就这样经过王磊和战友们几个小时的奋力扑救,山上的明火终于被扑灭。夜幕降临,王磊和战友一起坚守火场,防止山火复发。当晚,在检查完几处火场后,他们蜷起身子在山石上守护了一夜。当曙光重现,他们的大衣已被夜里的露水打湿。
危难时刻 义无反顾
“在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时,他总是冲在最前面,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在同事方宇看来,王磊是好战友,更是好大哥。
去年10月18日,特(巡)警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在衡山镇土地堂附近有一位88岁的老人中午上山后一直未回家。接到指令后,王磊带领队员赶往现场,在山中搜寻。山路崎岖,夜色渐深,王磊和队员们不敢有丝毫懈怠。经过数小时的寻找,他们最终在深山中找到老人,并将其安全送到家人身边。
“霍山大道某小区8号楼有人要跳楼,请迅速前去增援。”今年1月18日16时许,特(巡)警大队接到指令。王磊迅速带领人员驱车赶往现场增援。在某小区8号楼的18层顶楼,一名中年男子翻越防护栏,坐在天台最边缘,一手拿着手机,正声嘶力竭地叫喊、哭诉着,情绪非常激动。为防止发生意外,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和几名消防员一边耐心劝说,一边慢慢接近男子,尝试救援。“你们别过来,再过来我就跳下去!”男子情绪几近失控。
王磊知道,如果再拖延下去,天色一晚,救援行动将更难进行下去。趁着轻生男子偏头和家人打电话的时机,王磊从该男子的视线盲区悄悄接近,一个箭步向前,搂住男子肩膀将其扑倒在地,其他队员一齐冲上去,成功将男子拉回安全区域。
当被队友埋怨连根安全绳都没系就敢去救人时,王磊笑着说:“遇到这种紧急情况,咱们大队每一名队员都会奋不顾身冲上去的。”
“只要接到指令,家里再大的事都会丢下……”王磊的妻子是一名水上执法队员,平时工作也很忙,家里家外一手抓。即使在孩子高考的关键时期,王磊也要一天多次出警,孩子的伙食等事情只能由爷爷奶奶帮忙。“有时看到妻子和父母忙成那样,我也难为情,但好在他们都理解我肩上的责任重大,从来没有怨言。”王磊感慨道。
“他心系群众,工作认真负责,专业素质过硬,遇事总是冲在前面,不计较个人得失,是我们信得过、能放心的战友。”特(巡)警大队教导员张皓说。去年以来,王磊参与处置各类警情400余起、调处纠纷18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名。